黨風廉政
“這個事項要填報《黨總支會議題審批表》,必須按流程上報黨總支會討論研究,一事一議。項目經費要嚴格按照預算和計劃使用,過程資料要全部留檔備查。”
近日,電力公司紀檢監察干部緊盯公司“三重一大”事項,重點圍繞重大問題決策是否堅持民主集中制、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干部選拔任用規定、重大項目投資是否依照法律條規、大額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規章制度、決策事項執行過程是否合規等內容,從事前研判審批、事中參與監督、事后跟蹤問效環節入手,促進公司“一把手”和領導班子規范工作、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政。

聚焦事前研判審批。電力公司健全“三重一大”議事規則,實行黨總支研究“三重一大”事前報備、分析研判、討論審批,加強對事項廉潔風險的防控與辨識。緊盯公司安全生產、工程建設、財務管理等關鍵領域、關鍵崗位,建立“三重一大”事項監督臺賬,明晰事項細則。將事項內容、決策依據、決策形式等作為監督檢查重點,確保監督事項來源清、依據明。
強化事中參與監督。紀檢監察干部通過參加或列席公司有關重要會議,緊盯落實“三重一大”事項工作重點部門、核心崗位以及權力運行關鍵點、過程管理薄弱點、問題易發風險點等方面進行把控。以決策事項中與基層職工群眾利益切身相關的、反映強烈的典型問題為抓手,對違法違紀、違反程序等事項立即叫“停”,果斷說“不”,堅決喝“止”,確保“三重一大”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真正落實到位。
落實事后跟蹤問效。該公司常態化開展“三重一大”事項決策執行情況“回頭看”。將重點選擇、隨機抽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,通過聽取匯報、審閱資料、走訪調查等形式,對“三重一大”事項決策落實、過程管理、實際效能等細則開展“沉浸式”監督。對研究事項執行走樣、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及時糾正,督促整改,確保監督事項落實到位,實現對“三重一大”事項監督“閉合回路”。(鄭小楠)
編輯:達文娟


